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承运人无过错要担责吗一、承运人无过错要担责吗 承运人无过错要担责,根据无过错责任原则,无论承运人是否具有违约的故意或过失,只要客观上造成了损害,除法定可以免责的事由以外,承运人均应承担损害赔偿责任。 承运人的赔偿责任属于无过错责任,较合同其他当事人的责任要重,是法律为保护托运人、收货人,赋予承运人的一项特别职能或义务。货物丧失或毁损,承运人即使无过失,亦不得推卸其责任。原因在于运输合同订立后,托运人即需转移物的占有权,将物交付承运人;同时,由于运输业不发达、工具和手段落后、运输过程漫长,托运人无法得知和证明承运人运送期间是否具有灭失、毁损运送物的故意或过失.但承运人如证明物的灭失、毁损是出于物之本身瑕疵、自然消耗或托运人过失的,可免除责任,但承运人需承担举证义务。 在多式联运中,即使托运人已经转让多式联运单据的,但如果托运人因自己的过错给多式联运经营人造成损失的,托运人仍然应当承担损害赔偿责任。 二、承运人不承担赔偿的情形 承运人不承担赔偿的有以下情形: 1.不可抗力; 2.货物的自然属性或合理损耗; 3.托运人收货人的过错。将危险物品按照普通物品包装等属于托运人、收货人的过错造成的货物的毁损、灭失,与承运人的运输行为无关,所以也不应当由承运人承担责任。 |